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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

日期: 2024年01月26日   浏览量:

各学院:

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,是教学环节最重要的资源、是教学改革重点与难点。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满足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“四新”建设改革要求,提高课程的“两性一度”,不断提高学校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按照学校五年周期性课程评估制度,现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课程评估工作:

一、评估范围

学校为本科生开设并列入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。

二、评估办法

1.学校按照“大连理工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”,对全校本科课程进行评估,全面掌握课程的建设与教学质量情况。

2.各开课学院组织课程负责人根据指标体系完成课程自评,填写课程自评表。

3.各开课学院负责对课程的自评表进行审核,填写课程评估汇总表,与课程自评表一并提交教务处。教务处将委托专家组对审核结果进行抽评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.各课程负责人于2024131日前完成课程自评,并在学校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中提交自评结果(http://project.dlut.edu.cn/,通过校园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登陆,在系统中填报表单及上传附件,样式见附件1)。

2.学院审核阶段:各学院于202422日前完成自评表的审核与汇总,并将评估结果汇总表(电子版与扫描PDF版)通过系统提交。

3.学校抽评阶段: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课程的自评结果进行抽查。

四、评估结论

根据评估综合得分,课程分为优秀(A)、良好(B)、合格(C)和不合格(D)四个等级。课程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一流课程建设、相关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
联系人: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黄琦、吴迪,电话:84708593,邮箱:huangqi@dlut.edu.cn